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按照全国、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参与人员
全校青年教师、全日制在校学生(以2020级学生为主体)
三、总体原则
将实地实践观察与思想认识提升相结合,突出活动导向性。坚持从思想政治引领出发设计开展活动,在形式内容上力求深入深刻、避免浮于表面,在效果导向上力求触动思想、避免走马观花,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形成更加理性客观、更加全面正确的思想认识。
将统一组织实施与立足实际开展相结合,增强活动实效性。将线下积极开展与线上加强传播相结合,提升活动影响力。在广泛发动组织的基础上,注重将青年学生在观察上和认识上的积累、在实践中和调研中的成果转化为富有意义、内容生动、易于传播的宣传产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推广,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辐射力。
将“三下乡”与“返家乡”相结合,体现活动融合度。立足构建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育人工作格局,将活动开展与“返家乡”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形成目标一致、相辅相成的工作态势,共同发挥好组织引导大学生了解国情民情、提高认识和融入社会的素质能力等方面作用。
将工作开展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活动安全性。以保证师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不得赴中、高风险地区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国家重点团队
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从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5方面开展。
(一)党史学习实践团。主要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二)理论宣讲实践团。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
(三)国情观察实践团。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四)乡村振兴实践团。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在未来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组织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五)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少数民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
五、国家级专项活动
在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继续联合有关方面组织开展专项活动,活动参与方式以“三下乡”官网后续发布信息为准。主要包括:
面向有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地区,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理论、宣讲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持续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依托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党史教育、红色教育等实践活动;面向有关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等,结合青年学生专业特长,开展普通话推广、爱心医疗、教育关爱等实践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产业调研、当地资源开发、安全生产教育等实践活动。
六、省级专项计划
(一)实践队伍类别
1.“情暖童心·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系列行动”专项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委关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部署,引领广大青年学子融入到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1)实践地点: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夜校、各校同步小康驻村联系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全省欠发达乡镇、村寨等。
(2)实践内容:面向农村、社区青少年特别是困难家庭儿童,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素质拓展等形式,开展精准关爱帮扶志愿服务。面向基层中小学,围绕思想引领、政治启蒙、仪式教育、社团创建等方面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结对服务机制。
2.“禁毒”“防艾”专项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青少年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预防能力,增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省青少年积极参与抵制毒品、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青少年禁毒防艾的良好氛围。
(1)实践地点:针对毒品问题通报警示地区金沙县,重点关注地区七星关区、威宁县、平塘县、德江县、望谟县、普定县、绥阳县,深入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深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校园、社区、村寨、青年乡村振兴夜校等,广泛开展“禁毒”“防艾”宣传。
(2)实践内容:以“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等为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防艾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开展禁毒、防艾知识宣传和调研活动,提高青少年和全社会禁毒防毒、艾滋病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3.“平安贵州 青春普法益起来”法治宣传专项计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的发挥共青团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以《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重点,以“守护明天·良法护伴”为主题,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明确基本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推动全省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实践地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校园、社区、村寨、青年乡村振兴夜校等。
(2)实践内容: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重点,以“守护明天·良法护伴”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自护教育等活动,引导和帮助基层群众和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未成年人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受侵害。
4.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宣讲队专项计划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让少数民族青年学子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儿女,建党100周年以来取得了诸多伟大成就,通过他们将这份荣誉感和自豪感传播给家乡的父老乡亲,让各族群众了解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知恩知遇,感恩习近平总书记、感恩党中央。
(1)实践地点: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少数民族乡镇青年志愿者乡村振兴夜校、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等。
(2)实践内容:用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建党100周年的重大事件、主要成就、重要地点、重点区域,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事迹,切实增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思想理念,提高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七、推进步骤
(一)组织动员报名阶段(6月28日前)
1.宣传发动
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利用微信公众号、QQ等网络平台,制作发布海报、视频等方式,进行相关宣传发动。
2.组队要求
(1)以保证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团队/个人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地方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具体实施情况由各学院团总支、团队指导老师和团队负责人严格审核和管理。
(2)团体项目:各学院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报名团队不少于3个。每个实践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3)学生可以多种形式组建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尤其鼓励学生以团支部、学生骨干组建特色团队,如“支部书记团”等。
(4)鼓励实践活动做专、做精、做深,根据正式通过每个团队限申报2个专项活动。
(5)凡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成员必须告知家人,并购置相关保险,签订个人安全责任书,否则不予立项。
(6)根据项目内容,突出项目特色,自拟正面、健康、积极向上的团队/个人项目名称,副标题统一做以下要求: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团队性质”(学院、支部书记团等)+“实践地点(或接收单位)”+“社会实践团(党史学习实践团、理论宣读实践团、民族团结实践团、国情考察团、社会调研团等)”。其中,实践地点用“××市(州)××县”,可具体到乡、镇、村或学校、企业等。范例如下: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赴××暑期社会实践团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乡村振兴实践团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团支部赴××县暑期社会实践团
(二)项目立项阶段(7月5日前)
1. 项目初审
各学院团总支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汇总,于7月2日以前将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zouxtw@163.com。申报材料包括各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各申报团队须按优先推荐顺序进行排名,其中附件2需为学院PDF盖章扫描版。
2. 学校复审
7月5日前,校团委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项目进行公示。
所有获审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系级团队均须配备1至3名指导老师,并于7月20日前在“三下乡”官网组队、报备完毕(具体流程见“三下乡”官方网站说明,未报备的团队将无法在中国青年网上发布活动资讯,不能参与各级的奖项评选)。
3. 项目变更
凡更改团队实践地点或团队名称,须通过电子文档告知校团委。
4. 活动培训
各学院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所有团队成员的安全、纪律、相关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会议,强调社会实践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
5. 所有参与人员均需签订安全责任书(附件3),且签字部分需由学生本人手写,并将扫描件于7月8日前报送至各学院团总支审核后留存备查。
(三)活动开展阶段 (7月-8月)
1. 所有团队活动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暑假期间,按照实践计划完成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
2. 在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各团队要注重成果积累;队员须撰写实践日记,记录实践过程和心得体会。
3. 实践团队要落实“每日一报”制度,即每天向所在学院的安全联络员汇报安全健康情况,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与学院安全联络员取得联系。
4. 实践团队要重视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将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想所为进行展示、分享,全方位宣传社会实践成果。特别要注重当地媒体的宣传报道,提升在当地的影响力。
(四)梳理总结阶段(9月10日之前)
1. 各实践团队应于实践结束后10天内将相关总结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院团总支,各学院汇总后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zouxtw@163.com ,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团队(或学院)+总结材料”。其中,每个团队的所有文字材料须整理在一个WORD文档之内,正文基本字号为“宋体小四”,行距为单倍行距。
2. 上交材料
(1)团队总结表及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各一份(团队总结表详见附件7,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
(2)线下实践接收单位评语(附件6);
(3)所有队员的“社会实践个人登记表”(附件8);
(4)队员优秀实践日记(4—6篇);
(5)有代表性的、体现实践活动的实际内容的组图10张,分辨率不低于于1280×960;以及3至5分钟的视频材料。
(6)媒体宣传材料。至少一次宣传报道,包括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链接列表,各媒体报道须注明新闻标题、媒体名称、报道日期、版次或栏目等;
(7)其它有代表性的实践课题成果,如实践中完成的社会观察报告、调研报告、论文等。
(五)成果汇报
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开展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图片及视频展播等形式的成果展示及交流活动,让更多同学切实了解社会状况,共同感受社会实践活动,从而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六)评优表彰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开展情况和所提交资料设“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实践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十佳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并从中推荐优秀团队和人个参加全省、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
八、有关要求
1.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实效。坚守实践育人初心,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给予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加强统筹,周密部署,深化育人实效。要按照社会实践工作基地化、项目化导向,拓展服务内容,创新实践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基层实际需要,有效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2.严格管理,守住安全底线。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选派教师指导实践,守好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加强安全保障,为参加活动师生购买有关保险。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覆盖。通过贵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校团委网站、学校官网、官微以及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风险防范,不断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的品牌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将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作为鲜活案例,影响教育更广泛的青年学生。
联系人:范老师
邮箱:gzouxtw@163.com
附件:
1.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
2.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汇总表
3.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4.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联系专用证明(样式)
5.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地接收证明(样式)
6.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7.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总结表
8.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登记表
共青团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